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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秋季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本站信息 发布日期:2015-08-26 16:03:25

2015级新生持本院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于201591日至2日准时到校报到。(有特殊情况请书面向院招生办请假)。

新生报到时需交身份证复印件3份(新生原则上不迁户口)。

近照(免冠一寸,彩色白底,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穿有领的深颜色衣服。同身份证照片的要求) 12张(照片背面需签上姓名)。

《高等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此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证明材料)。

自带学生档案和党、团员组织关系。

所有学生一律住校。

所有生活用品和床上用品请自备。宿舍床铺规格为1*2米。

收费项目

   

//学年)

         

      

    

750012000

1.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剧表演、影视表演、编导、影视多媒体技术专业均为12000

2.艺术设计专业10000

3.少儿音乐教育、少儿舞蹈教育专业方向为9500

4.工程监理专业8800

5.电子商务、航空服务、财务管理专业为8500

6.旅游服务与管理、中西面点工艺专业为7500

⊕新生交费,按学年缴清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费用。

⊕交费有三种办法:

a.自带现金交费注册;

b.持“银联”标志的本地或异地银行卡均可在报到现场刷卡缴费,免收任何手续费。

c.汇款(汇款时需备注学生的姓名)

学院全称: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学院开户行:兴业银行文滨支行

学院账号:129910100100006903

 宿 

13001500

住宿费根据条件分别为4人间1500元/年、6人间1300元/年,房间配有空调、热水器,宽带入室;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书籍代办费

500

仅第一学年,后两年100/

  

150

仅第一学年收取

  

200

仅第一学年收取

服装耗材费

300

仅第一学年收取,仅音乐系、舞蹈系收取

厦门市

大学生医保

130

个人缴130元,市政府将补贴470元(个人需一次性缴交三年费用)

水 电 费

免费提供定额5度电/生、月,2吨水/生、月

按超出定额的实际水电费额,对学生收取费用

报到地点

1、地点: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2、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春波路7号             邮编:361101

3、乘车路线:

1).厦门火车站下车的,以及岛内乘公交车的,可在梧村汽车站(厦门火车站对面)的地下一层转乘750路、753路公交到翔安火炬路口站(新怡酒店)。

2).厦门高崎火车站、高崎机场、湖滨南长途汽车站和枋湖长途汽车站下车的,学校有车接送;也可自行至富环大厦(SM城市广场对面)转乘750路、753路公交到翔安火炬路口站(新怡酒店)。

3).走高速公路的,请在翔安出口下高速,导航到本校(新怡酒店对面)。

4).从岛内开车出隧道后沿翔安大道行至与海翔大道交叉口右转可到达。(学校对面为新怡酒店)

5). 厦门火车北站下车的,学校有车接送,也可乘790路公交车到翔安火炬路口(新怡酒店)站下。

6).接待站:学院在厦门火车站、厦门火车北站、枋湖长途汽车站、湖滨南汽车站、高崎机场设新生接待站。

学 校 的

 

奖学金制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甲、乙两等;

甲等奖学金,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乙等奖学金,按学生总数人数的10%评定;

2、单项奖励金用于奖励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者,奖励金额视获奖等级而定;

3、设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奖励。

助学金

学生可获生源地银行助学金贷款6000元/学年(具体见生源地银行有关材料)

 

学生困难

 

补助情况

设立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生活困难的学生,分为两档:

a、特殊困难学生(提供证明)4000元/生、年,名额以上级文件划拨为依据;

b、一般困难学生(提供证明)2500元/生、年,名额以上级文件划拨为依据。

(注:所提供证明指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国国家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

 

成绩优异、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以政府划拨名额为依据。

院招生办

电话及短信:(0592776881577688167768817(传)    

E-mail:zsb@xmyanyi.com                        http://www.xmyany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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