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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演艺职业学院5年制高职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来源:本站信息 发布日期:2021-07-14 10:25:22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1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6.五年专第五学年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五年专第五学年学生。
国家助学金每年:特困生4500元;贫困生2800元。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2.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的高等学校学生(五年专第四学年方可报名应征入伍)。
校内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中西部地区贫困新生一次性发放500元/人。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毕业条件且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每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特困人员毕业生;
特困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已享受过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2000元/人。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一次性发放500元/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校内奖学金综合奖学金每年每生: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500元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5.五年专第五学年学生。

技能赛奖学金每项奖励1000-5000元/个人或团队(国家级5000、省级3000、市级2000、区级1000)。技能赛获奖个人或团队。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培优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元/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园综治创安先进个人、校运会优秀集体及个人、文明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宿舍、应征入伍,以及在学术科技创新、文化、文娱、体育、社会实践、自立自强逆境成才、见义勇为、志愿者活动、思想道德、新闻采编等方面获得荣誉。(五年专第五学年学生)
勤工助学月结:15-500元/人。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4.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学费减免每生每年:减免2000—5000元。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5.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助力成长资助创新创业资助服务型1000元/个;
商贸型2000元/个;
科技型3000元/个。
1.项目已获校产学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且为初始团队:(1)项目团队负责人为贫困生,且团队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并不少于1人;(2)项目团队成员二分之一以上为贫困生。
3.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专升本(3+2)资助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已被本科高校正式录取。

技能提升资助每证奖励200元。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取得除教学计划和从业资格以外的技能证书;
3.技能证书需是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设立的项目所取得的证书。
4.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公益活动资助每项活动一次性发放500元/团队。1.项目已获校团委审核通过;
2.(1)(2)满足其一:(1)活动项目负责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活动项目成员(除负责人外)四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活动项目成员三分之一以上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发放2000元/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应届毕业生;已享受求助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
困难学生应征入伍资助正式入伍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1.申请者为贫困生;
2.已报名审核通过或已取得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者。(五年专第四学年可报名应征入伍)
备注:1、五年专第四学年(含)以上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例如:厦门市生源地学生应向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申请新生困难资助项目的学生请携带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家庭困难证明;如因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无法提供证件的同学请到社区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公章。
    
3、“新生入学资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两个项目不可兼得;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92-366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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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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